关于做好2022年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认定(评价)工作的通知
文章来源:本站 文章作者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22-03-02 浏览次数:次
有关县市区工信局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,各功能区经发部:
为做好2022年泰安市工业企业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及运行评价工作,根据《泰安市工业企业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》(泰工信字〔2020〕118号,以下简称《工作指南》)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育认定
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2022年度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申报工作:
1、组织申报。按照《工作指南》要求,组织符合条件企业填报附件1、2。
2、初审推荐。对照《工作指南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评价指标体系(附件3),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并出具审核意见。
二、运行评价
1、评价范围。2019年及之前认定的市级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(已被认定为省级中心的除外)。
2、企业申请。按照《工作指南》要求,编写自评材料,填写附件2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。企业对自评材料真实性负责,并签订真实性承诺书。
3、初审评价。县市区、功能区主管部门按《工作指南》要求,对企业自评材料进行初审,逐一出具审核意见。
三、其他事项
企业对其报送材料和数据真实性负责;县市区、功能区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报送材料涉及的信息和数据,做好核实把关工作;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要求组织开展现场检查核实,发现弄虚作假的,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以上材料请于2022年3月25日前正式行文将推荐名单、汇总表(附件4、5)及运行评价审核意见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(纸质文件及申请材料一式二份、电子版光盘一张)。逾期不再受理。
联系电话:6991507
电子邮箱:jxwjzk@ta.shandong.cn
附件:
1.泰安市工业企业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申请报告(编写提纲).docx
3.泰安市工业企业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评价指标体系.doc
4.2021年泰安市工业企业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申报企业汇总表.xlsx
5.2021年山东省工业企业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运行评价企业汇总表.xlsx
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2022年2月24日